產品中心
Product Center當前位置:首頁產品中心環境監測配套設施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的確定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的確定
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的確定
product
產品分類article
相關文章品牌 | 其他品牌 | 產地類別 | 國產 |
---|---|---|---|
應用領域 | 化工,能源,綜合 |
1、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的確定
為使采集的水樣具有代表性,能夠反映水質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變化規律,必須依據不同的水體功能、水文要素和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等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一般原則是:
(1)飲用水源地、省級交界斷面中需要重點控制的監測斷面每年至少監測12次;
(2)對于較大水系、河流、湖泊、水庫上的監測斷面逢單月采樣一次,全年監測6次;國控監測斷面(或垂線)每月采樣一次,一般在每月的5日-10日進行;
(3)受潮汐影響的監測斷面的采樣,分別在大潮期和小潮期進行。每次采集漲、退潮水樣分別測定。漲潮水樣應在斷面處水面漲平時采樣,退潮水樣應在水面退平時采樣;
(4)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的確定水系的背景斷面每年采樣一次;
(5)如某必測項目連續三年均未檢出,且在斷面附近確定無新增排放,而現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況下,每年可采樣一次進行測定。一旦檢出,或在斷面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現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時,即恢復正常采樣;
(6)遇有特殊自然情況,或發生污染事故時,要及時采用應急監測方案,增加采樣頻次;局部水流域河道整治時,應在一定時期內增加采樣頻次,具體方案由整治工程所在的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2、結果表達、質量保證及實施計劃
水質監測所測得的眾多化學、物理以及生物學的監測數據,是描述和評價水環境質量、進行環境管理的基本依據,必須進行科學地計算和處理,并按照要求的形式在監測報告中表達出來。
質量保證概括了保證水質監測數據正確可靠的全部活動和措施。質量保證貫穿監測工作的全過程。詳細內容參閱第二章。
實施計劃是實施監測方案的具體安排,要切實可行,使各環節工作有序、協調地進行。